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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標準集裝箱超載5%不再享受優(yōu)惠政策

日期:2014-09-01
   根據贛交財務字[2014]51號文《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合法裝載認定標準的通知》要求,全省公路收費站對運輸國際標準集裝箱必須合法裝載,擬從2014年9月1日起將超限運輸30%調至5%,即現(xiàn)凡超限5%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均不給予通行費優(yōu)惠,按普通貨車進行計重收費。
   高速公司收費管理部根據文件要求進行落實和傳達,并按聯(lián)網中心要求通知各站8月為此項政策實施前的宣傳月,各站要通過情報板,印發(fā)交通廳文件,收費員窗口溫馨提醒等方式對國際標準集裝箱新政策進行宣傳。